贵州小伙魏某好不容易在1月30日拿到了驾驶证。可是这“烫手”的驾驶证到手才2天,就因酒后驾车被清港交警给查处了。他将被罚款2000元,记12分,驾驶资格也将被依法注销。
2月1日是春运首日,当晚8时许,清港交警中队在迎宾西路设卡检查,只见前方一辆白色轿车缓缓行驶至卡点,发现驾驶员无法出示行驶证,且身上散发着酒味,经现场酒精测试,该驾驶员魏某酒精含量为26ml/100ml,系酒后驾驶。
2月2日早上10时许,小魏怀着沉重的心情来到了交警中队处理违法行为,也认识到自己酒后驾车的严重性,希望交警能从轻处罚。
驾驶员魏某告诉笔者,他是两天前刚拿到的驾照,以为自己只喝了两瓶青岛啤酒,晚上驾车应该没有什么问题,于是就驾车上路,结果,还是被交警查处。现在想想真的好后悔啊!
“‘烫手’的驾驶证刚‘到手’2天却得而复失。”驾驶员魏某说。在此,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:年关将近,各种聚会聚餐较多,请谨记酒后切勿驾车上路,以免害人害己。